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吴江汾湖储备粮库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4-07-30浏览人数:

 宁波市吴江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吴江汾湖储备粮库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经宁波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宁波市吴江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吴江汾湖储备粮库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3.招标编号:SZJJ2024-WJ-N-088

4.工程地点: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交管所西侧、G318南侧

5.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6.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7.工程规模:总投资15139.06万元,建安投资约10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74万吨仓容的平房仓,配套建设240t/d烘干中心、器材库、业务用房等,以及室外消防、配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监理费估算价为947081.14元。

8.招标质量:合格       

9.工期:约68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三、资格预审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等);

2.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拟派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拟派总监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 资格预审申请书(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通用版本,须填写、盖章完整)。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所有复印件须复印清晰,并均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资格预审材料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资格预审资料递交

1.预审材料必须装袋密封后盖单位骑缝章并在封面上写明报名单位及工程名称和报名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于20240806上午09点至下午16:00前送到宁波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受。

2.报名联系人:宋伟、李庆春      电话:0512-65954780-822

3.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格预审结果合格后,报名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单位电子邮箱,请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关注邮箱信息,若未收到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6、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并按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开标

本次开标采用 公开开标 的形式。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下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2室)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含3家)的全部入围,少于3家重新发布公告。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发布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我们

地址:宁波市建宁街18号

联系电话:0574-06842808 

欢迎微信扫码关注